办理娄底居住证有哪些待遇:
一、办理城镇户口迁入
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缴纳税费满1年的,或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缴纳税费一万元以上的,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娄星区城镇户口迁入。
2、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缴纳税费的,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县(市)城镇户口迁入。
3、按规定办理居住证满5年的,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全市城镇户口迁入。
二、办理出国(境)证件
1、常住户口是本省的流动人口,可以凭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办理出国(境)证件。
2、常住户口是外省的流动人口,60周岁以上老人或者属于护照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补、换发的,可以凭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办理出国(境)证件。
3、所在单位在我市并符合条件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的流动人口,可以凭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
三、驾驶证申领、车辆入户
1、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初次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2、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准驾车型相关手续。
3、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以外居住的流动人口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办理换证手续。
4、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小型汽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
四、办理消防手续
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的消防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