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办理时限: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完成制作、签发;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完成制作签发。
办理需知
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部授权上述6个城市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机关将依法处理。